其他公示公告

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太平房管理服务(NNZC2023-G3-990165-XHGC)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3-G3-990165-XH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太平房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技术分(满分62分)

2.3专业人员配备(满分12分)①拟派驻兼职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计入项目管理服务人员人数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4分:

为本科(含)或以上学历的;

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的;

持有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

为部队复退军人和党员的。

   ②拟派驻的管理服务人员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保洁员证的,持有人数为10(含)至15人(不含)的得1分;持有人数为15(含)至20人(不含)的得3分;持有人数为20人(含)至25人(不含)的得5分;持有人数为25人(含)或以上的得8分;本项满分8分。

注:以上符合加分项的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的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2.3专业人员配备(满分6分):拟派驻兼职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计入项目管理服务人员人数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每满足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

1)为本科(含)或以上学历的;

2)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的;

3)为部队复退军人和党员的。

注:以上符合加分项的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的投标人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技术分(满分62分)

2.4服务承诺(满分15分)

一档(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承诺、对责任事故处理的承诺等内容基本齐全。

二档(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承诺、对责任事故处理的承诺、服务质量及标准的承诺、针对应急突发事件响应服务承诺等内容,有操作性及针对性。

三档(1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承诺、对责任事故处理的承诺、服务质量及标准的承诺、针对应急突发事件响应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响应措施)、人力资源保障及人员配置承诺等,操作性强及针对性且科学合理。

注: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4服务承诺(满分21分)

一档(7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承诺、对责任事故处理的承诺等内容基本齐全。

二档(14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承诺、对责任事故处理的承诺、服务质量及标准的承诺、针对应急突发事件响应服务承诺等内容,有操作性及针对性。

三档(21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承诺、对责任事故处理的承诺、服务质量及标准的承诺、针对应急突发事件响应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响应措施)、人力资源保障及人员配置承诺等,操作性强及针对性且科学合理。

注: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4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308号

项目联系人:黄威

联系电话:0771-33350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项目联系人:温萌

联系电话:0771-5349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萌

  话:0771-5349753

 

 

采购人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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