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1-004390-XH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级公安专业新生警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相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
2 | 35.履约保证金: 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5.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
3 |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 | 注:本章节和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其他章节为准,在签订合同时进行调整。 |
更正日期:2024年7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 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hgczx.cn(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警察学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军堂路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771-5615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联系方式:温萌,0771-5349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萌
电话:0771-5349753
采购代理机构: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