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更新与城区二级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868001 | ||
招标人 | 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建设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更新富川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设施,面积约40000㎡,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对填埋库区堆体进行整形,填埋库区面积约40000㎡、封场覆盖系统(在整形后的垃圾堆体上建设完善的封场覆盖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填埋气收集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粘土覆盖、堆体覆膜、膜面固定、截污坝、防洪截洪、对封场后库区进行绿化等系统整改。同时建设一座转运规模为200t/d的城区二级垃圾转运站,配套建设转运站各类附属设施如除尘除臭设备设施、中央控制系统设施、称重计量设施等,同时配套购置转运车辆3辆。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服务工作。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9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工程开标室(二)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 | ||
预中标人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投标报价 | 900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言登高(证书编号:11700572;身份证号:430211********351X)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建筑垃圾消纳场(一期)项目; 2、隆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应急池工程; 3、靖西市县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 4、昭平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8555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周建忠(证书编号:20230959847;身份证号:513624********555X)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市城西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道路污水衔接工程; 2、河池市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投标报价 | 1060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韦柳延(证书编号:4213475;身份证号:450121********3629)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 swj.gxzf.gov.cn/hz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富川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789315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