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doc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修订内容的通知
桂建管〔2017〕9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知悉。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修订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检测招标文件范本
(2017年版)》修订内容
序号 | 具体修订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2、其他要求”内容修改为 “□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不允许检测机构依法分包”。(P2)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2)中,“检测资质证书副本或备案登记证书”修改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P3)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2中,“投标报价形式”内容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报价;□费率报价;□固定总价报价;□固定综合单价报价”。(P3)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中,“资质等级”修改为“资质范围”。(P20) |
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中,“工程质量”修改为“服务要求”。(P20) |
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分值构成,修改为“技术文件分值:55 分,商务文件分值:45 分”。(P20) |
7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合格标准”内容修改为“技术标得分达到或超过33分的,技术标评审为合格”。(P21) |
8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1)检测方案(15分)”修改为“(1)检测方案(20分)”。(P21) |
9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确定方法第(1)项“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内容修改为“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费率)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费率)”;第(2)项“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内容修改为“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采用费率报价时按折扣费率由低到高的顺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时按投标单价与暂定数量计算得到的投标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P21) |
10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方法一”内容修改为“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某投标人报价)×30分。(大于30分的按30分计)”。(P21、P22) |
1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方法二”第“(2)”项内容修改为“(2)某有效报价投标人价格分=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30%。”。(P22) |
1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类似检测项目业绩(满分20分)”修改为“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类似检测项目业绩(满分15分)”。(P22) |
1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的能力和信誉、类似检测项目业绩”第“2”项内容修改为“2、能力和信誉情况: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获得国家级检测行业奖励的每次得2分,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内获得自治区级检测行业奖励的每次得1分; 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内参与编写检测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每参与一项得2分,参与编写检测类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每参与一项得1分;”。(P22) |
1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修改为“3、不良行为记录:在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内投标人存在因被自治区住房城市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或设区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案查处的,每次扣3分。在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被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在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内参加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结论为“离群”或参加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结果为“不满意”且被责令整改的,每项扣1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得6分。不良行为记录和能力验证活动结果的信息以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网站(http://www.gxcic.net/gxjcxh/)公布的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扣分不设下限。第2、3项合计最高分为10分,合计最低分为0分。”。(P22) |
1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六、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大写): (¥ )”修改为“签约合同总价为(大写): (¥ )或合同固定折扣费率为 %”。(P33) |
1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4.1.1条款,修改为“乙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并删除“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P43) |
17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4.2.3条款,修改为“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并删除“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P43) |
18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8检测进度款支付中,首付款支付比例由“30%”修改为“(0~40)%”,第二次付款支付比例由“50%”修改为“(0~50)%”,最后付款的支付时间修改为“检测工作量完成100%,最后一批报告提交前(如为政府财政项目,可约定为“检测工作量完成100%,检测费用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 (P43) |
19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商务文件的“投标函”格式中“我方的投标报价为 ”修改为“我方的投标总报价(或投标折扣费率)为 ” (P63) |
20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商务文件的“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修改为“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时)或投标报价表(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时)”(P65) |